文物和文化遗产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历史与文化传承的重要载体和实物见证,坚持依法保护管理,是文物事业发展和文化遗产保护的重要保障。7月29日至8月1日,由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统筹指导,重庆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主办,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法院、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秀山县人民法院、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协办的“加强文物和文化遗产司法保护”全市法院重点联络活动顺利进行。35名全国及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受邀参加,通过实地调研、座谈交流等形式,为文化遗产司法保护贡献智慧力量。
\n代表委员实地调研。图源:重庆法治报
\n近年来,全市法院在重庆市人大、重庆市政协的监督支持下,积极推动府院联动,不断加强文物和文化遗产司法保护工作。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聚焦“加强文物和文化遗产司法保护”主题,精心策划了此次活动,既向代表委员展示了法院加强文物和文化遗产司法保护的实践成效,又为代表委员履行监督职责、了解法院工作搭建了平台,得到了代表委员们的充分肯定。
\n3天时间里,代表委员们先后走进秀山、酉阳、彭水、黔江、石柱,通过实地调研秀山巨丰堰世界灌溉工程遗产司法保护基地、南腰界长征国家文化公园司法保护基地、阿依河文旅巡回审判点、正阳恐龙遗址、重庆石柱黄连科普中心等地,近距离感受法院强化文化遗产司法保护的工作成效,就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提出意见建议,为文化遗产司法保护建言献策。
\n8月1日,市高级人民法院在石柱召开“加强文物和文化遗产司法保护”重点联络活动意见建议征求会。会上,市高级人民法院环资庭通报了全市法院文物和文化遗产司法保护工作情况,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通报了辖区两级法院文物和文化遗产司法保护工作情况。参会代表委员结合此次重点联络活动视察调研情况,围绕如何提升文物和文化遗产司法保护力度畅所欲言,提出了宝贵的意见建议。
\n“多选取典型案例开展以案释法,让群众感受到保护文物和文化遗产不是空洞的口号,而是每个人的责任。”
\n“建立文物损害赔偿基金,探索修复优先和惩罚性赔偿机制,确保基金专款专用,充分利用现代化存证技术,为文物和文化遗产司法保护提供科技支撑。”
\n“加大宣传力度,强化对破坏文物和文化遗产行为的打击力度。”
\n……
\n会上,代表委员们围绕“提升保护力度”“创新保护机制”等主题畅所欲言,提出52条针对性建议,并一致表示将持续关注文物和文化遗产司法保护工作,继续发挥监督职能作用。
\n市高级人民法院环资庭、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分别通报了全市及辖区两级法院文化遗产司法保护工作情况。市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孙海龙表示,本次重点联络活动参与代表委员人多面广,聚焦活动主题,代表委员积极建言献策,不仅加强了人民法院对文化遗产保护的责任感,还提供了司法保护文化遗产工作的方法论。重庆法院将一如既往地自觉接受监督,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切实把代表委员的真知灼见转化为推动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实招硬招。
\n孙海龙强调,全市法院将以此次活动为契机,重点推进五方面工作:贯彻落实文物保护法和非物质文化遗产法,把中华文化瑰宝保护好、传承好;提升保护意识,依法严惩破坏文物行为,防止“建设性破坏”“开发性破坏”,推动文化遗产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协调共进;健全保护格局,加强与行政机关协同配合,构建“法院+”复合保护格局,重点提升青少年保护意识;深化审判融合,推动环境资源审判与知识产权审判、行政民事刑事审判有机融合,打造重庆法院文化遗产案例库,发布保护白皮书;推动成果转化。筹建渝东南文化遗产司法保护中心,将代表委员建议转化为具体举措,形成“调研——落实——反馈”闭环机制。
\n重庆法治报记者 叶会娟
\n原标题:代表委员建言献策文物司法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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